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振宇: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潮州市交通运输局与被申请人陈振宇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5102行审58号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应诉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