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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2024)粤5102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minyiting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点击数:572

    

陈素娥

本院受理原告陈记祥与被告陈素娥离婚纠纷一案,已经

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5102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准予原告陈记祥与被告陈素娥离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0二四年五月九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