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erting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 点击数:524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章林:
本院审理原告李元灿与被告黄章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5102民初157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2024年4月9日作出的(2024)粤5102民初157号民事裁定书中案号“(2024)粤5102民初157号”补正为“(2024)粤5102民初157号之一”。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