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erting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 点击数:8421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黄创佳:
关于原告雷弘亮与被告黄创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3)粤5102民初2009号】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5102民初20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雷弘亮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