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点击数:10243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吴亚玲:
本院受理原告王志达诉被告吴亚玲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5102民初160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23)粤5102民初1603号民事判决书第五页 “书 记 员 刘冰莹”补正为“书 记 员 刘冰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