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6日 | 点击数:11544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陈丽旬、陈绍香:
本院受理原告陈传龙诉被告陈丽旬、陈绍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丽旬、陈绍香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5102民初334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陈剑锋所有的车牌号为粤UBA616的三菱牌汽车一辆的查封。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官方网站刊登,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