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linxifating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9日 | 点击数:2004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沈晓明:
本院受理原告詹永龙诉被告沈晓明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原告詹永龙在法定期间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诉上诉状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一月九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