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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冬月里的暖阳 诚信让生活更美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1日 点击数:12676

为赓续诚信血脉,推进诚信建设,切实保护着诚实守信一方的合法权益,湘桥区人民法院不断筑牢制度篱笆,努力打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近日,法院执行局洋溢着融融暖意,申请执行人陈某顺利拿到了被拖欠已久的工款,并向法院送来“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表达谢意。


 

该案系一起拖欠钢筋材料及加工款的案件,申请执行人陈某于2020年4月为被执行人许某厂房建设提供钢筋并进行制作加工、安装。2020年7月5日双方进行结算,许某结欠陈某钢筋材料款及安装工款共27453元,双方约定2020年7月31日前付清。但约定日期届满后许某并没有支付剩余货款,陈某向湘桥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湘桥法院判决许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陈某承揽工款27453元。判决生效后,许某仅付还10000元,余款17453元没有履行,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湘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湘桥法院向被执行人许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传唤其到庭进行调查询问并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许某到庭陈述经济困难并请求分期还款,案件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许某当庭付还陈某部分工款并承诺日后还清剩余欠款,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案件虽然达成执行和解,但案件承办人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直跟进本案进度,当了解到许某多次拖延拒不履行付款后,果断加大执行力度,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多次向许某析法,并明确告知若其仍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许某主动向陈某还清了尚欠工款,案件执结完毕。


“案结事了”到“案结事了人和”,湘桥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用实际行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为群众带去一缕缕暖阳。


诚信是立身之本,失信是百姓“痛点”,更是市场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和谐稳定的“挡路石”。湘桥法院在此敦促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主动向债权人或者自觉与法院联系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郭佳佳  李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