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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7日 点击数:20391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2019年3月27日在潮州市湘桥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许映民

 

各位代表:

我向大会报告区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重要讲话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等各方的关心支持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加强审判工作,强力攻坚执行难,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5085件,结案3784件,分别比上年增加21.8%和44%,结案标的总金额12.1亿元,比增30.2%。

一、坚持执法办案,全力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始终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惩治犯罪,化解纠纷,调节关系,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全年审结刑事案件654件899人,结案比增40.6%。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检察、公安、纪委监察委等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共审结涉恶刑事犯罪案件2件,摸查线索十多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大整治,审结“黄赌毒拐骗”和“两抢一盗”犯罪158件237人;依法严惩涉民生犯罪,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药、污染环境、非法集资、传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35件110人;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18件29人。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1558件,比增2.6%,案件服判息诉率89.2%,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

围绕防控金融风险、农合机构改制,加强协同推进,审结金融借贷、保险、信用卡案件334件,标的金额6.76亿元,其中涉农信社案件72件,标的金额2.55亿元。加强对买卖、房地产、供水供电、民间借贷、建设工程、承揽、运输、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判,结案682件,标的金额3.08亿元。妥善审理涉军队停止有偿服务案件,保障停偿政策平稳落地。坚持立足矛盾纠纷疏导和化解,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审结婚姻家庭、继承、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医疗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相邻纠纷等纠纷案件393件,结案标的金额1.09亿元。

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潮州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全年办结行政案件80件,与上年持平,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0%。

举全院之力全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面对大量执行案件和目标任务的巨大压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托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落实院长工程,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工作方案,增加执行装备,大幅度增加执行力量,基本解决执行难得到有力的组织保证。落实责任,分类施策,开展专项执行和集中执行,加班加点,艰苦作战,依法用足、用活、用好法律规定各种强制性措施和落实执行规范要求,执行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与有关部门联动,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全年,共强制执行63件,公告强制腾退51件,拘传80人次,拘留21人,失信曝光1179名,限制高消费169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件、执行转破产1件。至此,在几个核心指标方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2018年终本合格率、信访办结率、三年整体执结率的数据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预设的要求。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首要职责,加强对审判执行风险点排查和舆情监控工作,防止普通案件转化矛盾激化事件。加强开庭、宣判等重要环节的安保工作,严防发生恶性及突发事件。加强信访工作,落实涉诉信访日常接访、院长接访日、约期接访、网上院长信箱、网上信访等举措,畅通公众表达诉求渠道,依法妥善解决信访人的合法诉求;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负责,攻克信访难点共接待处理来访44件次、来信34件次没有因排查化解不到位而发生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因信访预防处置不力而导致极端恶性事件发生。  

三、推进改革管理,提升司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秉持人民立场,推进改革,加强管理,不断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期盼。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体制层面上,初步完成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整体改革框架。在工作机制上,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制订和完善《区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等18项配套制度,着力构建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到位、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推进协同工作机制建设。与区相关单位联合出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实施意见,推进构建协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建设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成对81名人民陪审员的提请任命工作。

加强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推进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依法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认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工作,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未成年人犯罪改过自新、重回社会的障碍。

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按照规范、保障、管理、监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管理,促进审判活动公正高效,全年,案件结收案比106.7%,同比提高15.6个百分点;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2.3%,下降0.2个百分点。

推进服务工作机制建设。加快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诉讼服务指引、诉讼风险告知、立案登记、财产保全,案件当场立案率95.1%;升级网上立案平台,开通二维码扫码缴费功能,配备自助查询设备,便利群众诉讼。

深化司法公开力度。开通庭审直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年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78.7%,庭审直播335件。

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磷溪法庭全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37件,比增24.7%。

加强法治宣传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工作要求,落实裁判文书公开,推进以案普法,落实庭审公开和庭审直播,加大以案普法教育力度;通过网站、户外电子荧屏、潮州电视台、潮州日报等媒体和西湖公园设点、进村、进企业等形式开展普及法律法规和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公民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自觉接受领导和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在党的领导下始终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认真落实审议、评议意见,促进依法履职,公正司法。

五、坚持从严治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工作要求,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使命意识、责任意识,抓牢主体,抓严主责,抓实主业,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加强新时期队伍政治建设,先后组织参加20个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培训班学习,通过学习、培训、专题参观学习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干警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和把握其重要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自觉在新时代作出新作为。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发挥纪律的治本功能,持续用力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职”抓落实,加强严格教育、警示教育、严格监督,运用好“三个区分开来”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廉政教育、谈话提醒、正风肃纪和警示教育、纪律教育等活动,用身边案件教育警示身边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夯实队伍公正司法根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后法官职业的发展趋势,对标新时代要求,强化思想引导、实践养成、典型引领、制度保障,加强业务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法院举办的10个类型专业培训班学习,着力提高干警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准确认定事实、有效采信证据、善于释法说理、妥善处置难题的能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如案多人少矛盾持续突出,办案任务繁重,化解办案压力措施有待进一步研究落实,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我院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新时代我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辖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围绕社会大局稳定履职尽责。要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区中心工作中谋划,找准司法在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中的结合点、落脚点,认真履行好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目标要求,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紧扣“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要求,落实始终保持强大攻势不断取得新突破的工作任务,坚决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不断提高专项斗争质效。

3.坚持以人为本推进便民利民举措。要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便民服务提档升级。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拓展司法公开范围和形式,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保障民生司法权益,及时解决各类涉民生纠纷,要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4.继续推进司法改革。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提升法院综合服务质量和水平。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完善审判组织体系和审判权运行机制建设。要加快推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平台和制度,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5.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着力在思想政治、司法廉政、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上狠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新任务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攻坚克难,努力开创我院工作新局面,为湘桥打造特色精品城区、粤东西北科教强区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说明

 

1.行政公益诉讼:根据201771日起施行的新修改《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修改标志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初步建立。2018年12月24日,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检察院诉潮州市国土资源局一案,成为我市首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确定“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四个基本”,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并将“四个基本”具体化为“四个90%,一个80%”的核心指标要求,作为阶段性目标,即90%以上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符合规范要求,90%以上执行信访案件得到化解或办结,全国90%以上法院达标,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
    3.执行转破产:2017120日,最高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促进资不抵债企业退出市场,有效化解执行积案。

4.网上立案:为提升诉讼服务质量,便利当事人诉讼立案,201810月我院升级网上立案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网上立案。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终端进入“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首页,选择“网上立案”,注册并登陆后,即可向潮州市湘桥区法院申请网上立案。

5.庭审直播: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提升司法能力,深入开展法治教育的一种新兴的司法公开方式20167月,中国庭审公开网上线试运行,最高法院宣布对所有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在该网站实行互联网直播,标志着人民法院庭审公开工作进入新阶段。同年9月份,中国庭审公开网正式开通运行,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在该网站公开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