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xingzhengting |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01日 | 点击数:4185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楚花: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佳凯诉被告刘朝辉、刘楚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5102民初171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传于2021年5月6日上午9时0分开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