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1)粤5102民初300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26日 点击数:4272

       

刘朝晖:

本院受理原告廖伟平与被告刘朝晖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05月31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