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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潮湘法民一初字第474号公告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lianting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点击数:9525
 

潮 州 市 湘桥 区 人 民 法 院

       

李庭强、张静娜:

   本院受理原告吴维德、王崇柱诉被告李庭强、张静娜、张潮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16418 15时在本院第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一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