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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桥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简报(第3期)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yanjiushi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5日 点击数:12804


湘桥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





   



(第3期)



湘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编                  2018820







破门进屋!跨市出击!湘桥法院面对“老赖”敢于“亮剑”





针对前期摸排出的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案件,815日、16日,湘桥法院开展“亮剑”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两天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次。



在章某坤拖欠谢某松等3名债权人货款纠纷案中,章某坤迟迟不肯履行法院生效判决。815日上午9时,执行法官至章某坤住处对其进行强制拘传,其在家中但拒不开门,执行法官联系开锁人员到场进行强制开锁,但开锁后发现门锁被其在内反锁而无法开启。执行法官多次严词责令章某坤自行开门,但仍无果,随后执行法官强行破门,并将章某坤拘传至法院。到了法院,经过执行法官耐心的释法析理,章某坤仍以无钱偿还为由拒不配合,在多次做思想工作未果后,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在万润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拖欠工人工资劳动纠纷系列案中,工人反映该公司负责人陈某娜住豪宅、开豪车,藏身汕头,躲避债务,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公司也已搬走,空空如也,潮州分公司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工人们连夜蹲点,向法院提供了陈某娜在汕头的具体下落,我院执行局把握时机马上赶往汕头,在其住处成功将其拘传到庭。在法律强制措施的威慑作用下,被执行人筹集十万元现金到庭履行部分债务,余欠薪承诺在15日内协商解决。







“亮剑”行动被拘传8人中,5人当日付还部分款项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还款计划后被释放,共到位金额14万元;另3人被拘留,其中罗某喜、余某辉于拘留后第三天由家属主动代为履行完毕,被执行人认识错误后湘桥法院决定提前解除拘留措施,共到位金额5万元。至此,二天的“亮剑”执行行动共执行到位金额19万元,震慑了老赖。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用好执行强制手段,切实维护好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