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8日 | 点击数:4644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公 告
许庚炜、傅雪玉:
本院受理原告许奕群与被告许庚炜、傅雪玉、陈泰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粤5102民初135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许奕群撤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