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xingzhengting |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 点击数:4392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刘蔓娜、潘忠成:
本院审理原告王小江诉被告刘蔓娜、潘忠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粤5102民初930号开庭传票(传于2018年5月3日9时0分开庭)。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开庭传票,逾期则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 站及电子公告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