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0日 | 点击数:3860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林秀琼:
本院受理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粤5102民初768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裁定准许原告金碧物业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请张贴,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 /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