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湘桥法院 | 编辑:minyiting |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 点击数:4088 |
潮 州 市 湘 桥 区 人民 法 院
公 告
陈嘉林:
本院受理原告陈文太、陈少霞、陈嘉林与被告陈少玲法定继承纠纷一案,陈文太申请对位于潮州市新桥路360号A幢202号房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到庭质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4时30分在本院第一询问室对陈文太提供评估材料进行质证,逾期不到庭的,视为放弃质证权利。
特此公告。
二0一七年九月十八日
(本公告已在本院网址为http://www.czxqcourt.gov.cn/的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