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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第5期
来源:湘桥法院 编辑:湘桥法院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25日 点击数:46304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

第五期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编             2014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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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  保障民生

----湘桥法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大力开展民生案件专项执行

湘桥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主业紧密结合起来,与发挥好审判机关的职责职能结合起来,找准教育实践活动的切入点、突破口和落脚点,大力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核心价值观,成功执结21宗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43,陈某等22名农民工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感激之情溢于言表,随后特送上一面“公平公正”锦旗,高度赞扬法院执行法官公正司法,保障民生。

被执行人黄某原是一制鞋工场老板,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近8万元,案件生效期届后仍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付还欠薪款义务,陈某等22名员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区法院为该批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及时予以立案,优先执行。

一边是迫切想拿回工资情绪激动的农民工,一边是拒不履行玩起失踪的责任人,如处理不善将会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执行法官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调解等多种手段,强力执行,采取“四查”,分别查封、扣押黄某名下福特牌、五菱牌小型汽车,并及时移送评估。但经查,该福特牌小型汽车在银行办理了分期付款业务,尚欠银行贷款5万余元,现两车评估价值共为人民币近7.5万元,优先付还银行贷款本息5万余元,仅剩2万多元,远远不足抵偿该笔工资欠款。

220晚,农民工代表向法院提供了黄某的行踪,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行人员赶赴黄某的栖息之处将其拘传到法院,经教育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连夜将其送往看守所。候在法院门口的农民工见到拖欠工资的老赖受到法律的制裁,情绪得到安抚,纷纷称赞执行法官公正司法,高呼相信法院的执行工作。

在法律的威慑下,黄某的亲属主动垫付人民币2万元,请求提前释放黄某让其筹措资金解决欠薪款。因被执行人的鞋厂早已停业关闭,负债累累,经济确实困难,执行法官为促使农民工的合法债权尽快得到实现,积极联系农民工代表,向其阐明被执行人现状。经大量的思想工作及多次协商调解,农民工同意给出适当时间让黄某筹措资金。黄某被提前释放后一方面积极联系买家,将两部小轿车进行变卖,一方面向亲朋好友筹借资金,最终将该笔工资款项筹足,22名农民工通过法律维权追回了欠薪款

据了解,自今年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以来,湘桥法院共受理该类案件36件,已结27件,到位标的额15.17万元,案件执结率75%,标的到位率100%

发:本院领导,各庭、局、科、室、队。

送:市中院、区委第二督导组、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